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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浙江省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印发,这是义乌国际贸易的新一轮改革,重点包括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提升贸易平台功能、完善跨境电商规则、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等。

早在2011年,义乌承担了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任务威斯尼斯wns88888,成为我国第10个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通过十多年改革实践,义乌创设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全国22个省39个市场复制推广。“义新欧”中欧班列、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通达1000多个境外城市,带动210万中小微企业发展、3200万劳动力就业,为广大中小微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搭建了共享平台。得益于改革,义乌也快速发展成为一个常住人口近200万(190.3万)的Ⅱ型大城市威斯尼斯wns88888,出口规模从全国的1‰提高到1/50,快递业务量10年翻了近30倍,占全国1/12。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专程到了义乌,勉励“义乌小商品、大市场,不断地再造新的辉煌”。浙江省政府于去年12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化义乌国贸改革的请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大力支持下,改革总体方案顺利获批。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军在发布会上表示,上一轮改革侧重在出口贸易,重点解决的是“卖全球”问题,义乌出口从改革前2010年约200亿元到2023年突破5000亿元,增长超24倍,为稳外贸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进出口比例看,义乌进口大致是出口的1/10左右,因此需要在进口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此,新一轮改革将重点在进口“买全球”方面加速破题威斯尼斯wns88888,同时继续在“卖全球”上迭代深化,最终实现“买全球卖全球”。

新一轮改革将给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带来诸多红利。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王健介绍,上一轮改革中,义乌以小商品撬动全球大市场、以小企业带动产业大集群、以小体量激活区域协同大发展。新一轮改革首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低门槛低成本参与国际贸易,成为国家外贸稳增长重要举措。《方案》指出,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核心是适应交易即时化、订单碎片化、物流包裹化等国际贸易新趋势威斯尼斯wns88888,将数字化技术全面嵌入交易、物流、支付、融资等贸易供应链监管与服务的各个环节,为中小微主体降本增效。通过开拓义新欧、义甬舟两大开放通道,全球最大小商品市场与全球吞吐量第一大港的出海通道贯通连接。

《方案》指出,将进一步放大“义新欧”中欧班列开行线路多、货源支撑强、运输时效快等优势,提升中欧班列区域集结能力,深化铁路运单物权化改革,创新“全程时刻表”服务体系,实现固定车次、固定线路、固定班期运行,提高货物集散服务效率;深化与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拓展直连直通的国际海运航线,织密欧亚国际公路运输网络,加强“一带一路”沿线交流合作。此外,《方案》明确要推动完善跨境电商规则,更好体现中小企业、平台各方意愿和利益,在数据流动、商品溯源、电子签名、争端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快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规则标准相融相通。

《方案》还指出,要加强内外贸一体化标准建设,建立小商品国际化标准体系,推动“标准进市场”,争取开展国家小商品标准制度型开放试点,每年发布一批小商品国际标准;要提升贸易平台功能。重点是两个平台,第一个是综合保税区,核心是实现两个联动,一是保税区与海外仓的联动,让商品在境内外分拨存储更加灵活高效;二是保税区与商品市场、铁路场站、航空口岸等联动,提升保税商品区内外流转效率。第二个是建设以“全球数贸中心”为标志的第六代义乌小商品市场,着力提升全程物流履约能力,推动“义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更好服务市场收付款,打造面向新生代青年创业群体的数字贸易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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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中国大陆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意见。被申请人在上述期限内不提交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法释〔1998〕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有关机构出具或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1999〕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2001〕1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法释〔2009〕4号)同时废止。